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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小小的“烟卡” 何以引发一场专项整治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2/03   点击数:5003

通报背后 | 一张小小的“烟卡”

何以引发一场专项整治

 

    1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阶段性成效,专门提及江苏省常州市组织对公款购买、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烟卡”以及烟酒店违规发售“烟卡”问题开展集中整治,29家单位、72名党员干部上交“烟卡”273张,退交违规资金129.63万元。
  “烟卡”是什么?为什么在常州一带一度盛行?一张小小的“烟卡”,何以在全市引发了一场专项整治?
  一张小卡片,不仅能取香烟,还可以换现金
  在常州市纪委监委涉案财物保管室,记者看到一张张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收受的“烟卡”。一张卡配一个卡套,卡套上标有发卡商户的名称、电话及分店信息,卡片上印有编号,注明了“价值×千元”或“某某品牌香烟×条”等信息,一些大型烟酒连锁店发售的卡片上还有配合“烟卡”管理软件使用的二维码。
  “烟卡”,十多年前在常州市场兴起。在一些社会交往中,烟酒等实物体积大、携带不便,而“烟卡”方便小巧、包装体面,甚至卡片颜色多用红色显得喜庆,这些特点使其迅速充当起“礼尚往来”的一个媒介,成为当地“人情交往”的“面子”首选。
  “说白了,‘烟卡’就是烟酒店售出的一种香烟提货凭证,不仅能领到香烟,还可以兑换现金。”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有关部门曾制定《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规范,但由于“烟卡”售卡商家绝大部分是个体工商户,无论购卡还是退卡时,难以实行实名制。这种“便利性”使得一张小小的“烟卡”,能够轻易兑换几百元、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现金。
  这种“准现金”功能,使“烟卡”逐渐变了味,在一些人眼中成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甚至进行利益输送的工具。“这个时候,‘烟卡’就更像是一个幌子,而烟酒店就是一个中转站。”常州市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烟草销量一直比较稳定,尽管今年以来全面整治“烟卡”问题,销量也未出现明显下降。“‘烟卡’在各种烟酒店进进出出,实际上大多数并没有兑换成香烟。”
  促使“烟卡”风靡一时的,还有商家自己的“小算盘”。“烟卡”只能在指定发卡商家使用,批量发卡不仅能积聚大量预付资金,而且与直接销售卷烟相比利润更高。在常州市天宁区一家烟酒店,长期经营烟酒生意的赵先生向记者透露:“由于兑换现金时有一定手续费,办卡与退卡之间有差价,现金退卡一般不高于九五折,商家有5%-10%的差价赚取。要是遇到丢卡、过期等情况,还相当于白赚了一笔。”
  于是乎,利益驱动之下,商家趋之若鹜地制售“烟卡”,给本来就已畸变的“烟卡”消费市场“加了把火”。
  人情外衣遮掩下,送的人习以为常,收的人也不以为然
  由于市场化发卡主体多头、源头风险不可控,购买后又流通性强、兑现极其方便,“烟卡”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拉拢腐蚀党员干部的“腐败卡”。
  常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相比直截了当地给钱给物,“烟卡”披上了“人情往来”的外衣,看似既隐蔽又“高雅”,但“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在当地,不少党员干部因收受“烟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甚至严重违纪违法受到严肃查处。
  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仁华,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其中就包含价值16.1万元的“烟卡”;天宁区政协原副主席张传兴,收受“烟卡”18.83万元,涉及40余人次……
  据介绍,近两年常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留置案件全部涉及“烟卡”。而且,仅去年一年,市纪委监委就查处收受“烟卡”案件41件。
  “现金不能拿,抽几条烟、喝几顿酒不碍事”,这是一些违纪违法人员接受审查调查时的普遍心态。面对管理服务对象、请托人等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少数党员干部误认为收送“烟卡”是正常的礼尚往来、人情交往。久而久之,送的人习以为常,收的人也不以为然。
  李文涛,常州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因受贿、滥用职权被严肃查处,在他非法收受他人的好处中,“烟卡”便是主要受贿财物之一。
  在《悔过书》里,李文涛写道,早在上世纪90年代他在武进区环保部门工作时,工资每月不超过200元,当时去一些工厂检查,基本上每个厂都会给一包香烟,检查一天平均收受四五包,他把香烟拿到烟酒店售卖,几天下来超过自己的工资收入。后来,烟越来越高档,再后来有了“烟卡”“换起钱来更方便了”。
  据李文涛供述,在其担任戚墅堰区环保局局长、丁堰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时,有人找到他办理请托事项,经常会拿“烟卡”开道。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前后,都会有人送上“烟卡”作为节礼“表表心意”。其实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办案人员介绍,该市查处的收受“烟卡”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绝大多数发生在节日期间。“收送‘烟卡’不仅败坏了风气,助长了‘四风’,还有的以情感投资为名行贿赂之实,行贿受贿双方都找到了所谓的‘安全感’‘亲切感’,其实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谢某某,先后收受“烟卡”40余万元,占到其涉案金额的三分之一以上。每张“烟卡”能兑换少则五条、十条,多则数十条香烟。这些“烟卡”有的是在办公室“半推半就留下的”,也有的是违规吃请时在酒店、餐厅被“直接塞到口袋里”的。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对于一些“烟卡”是谁送的、送了多少,他自己都已经难以分清。
  专项整治让“‘烟卡’就是‘腐败卡’”成为共识
  “‘烟卡’虽小,但不可忽视,绝不能任其发展,让其成为影响政商关系和社会风气的顽疾。”江苏省纪委常委、秘书长郑立新介绍,今年1月,省纪委监委根据省委巡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常州市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收送“烟卡”等问题,专门向常州市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
  随后,以公款购买、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以及烟酒店违规发售、超配额发售“烟卡”为两大重点,一场专项整治在常州开展起来。市委成立6个督查组赴所辖区(市)和市级机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推进专项整治。
  常州市纪委监委出台整治工作问责办法,组织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开展交叉检查和察访,查处违规收送“烟卡”问题82人次,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制作2部“烟卡”问题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19起。
  按照“控源头、堵变现、强监管”的思路,商务部门牵头,烟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全市1.7万余家卷烟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市酒类流通行业商会向业内发出拒售“烟卡”倡议。各监管主体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发卡规模、商业预付卡制度、非现金退卡等规定的从严处罚。
  “不好意思,您要买香烟可以,但‘烟卡’我们店里是不再卖了!”11月25日下午,记者随武进区纪委监委察访工作组来到该区湖塘镇一家烟酒店咨询购买“烟卡”,店主一番回答把“送上门”的生意挡在了门外。
  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专项整治,“烟卡”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对“‘烟卡’就是‘腐败卡’、收卡就是收现金”已形成共识。“察访中,我们也发现有极少数烟酒店还存在违规发售‘烟卡’问题,还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集中整治阶段取得的成效是‘易碎品’,手一松就容易出问题,不能打了一场胜仗就鸣金收兵,一有成效即见好就收,必须要长期巩固下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抓早抓小,寸步不让。”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春福表示,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转入长效治理阶段,将进一步畅通“烟卡”腐败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完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高效组织协调工作体系。
  在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谈到这次雷霆之势的专项整治,市民孙先生拍手叫好:“老百姓平时用个超市卡是图方便,烟酒店又不会天天去,办卡图什么?里边的猫腻大家都懂,就该刹住这股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