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批复了《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
全文如下: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以下简称《核心区控规》)。《核心区控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核心区战略定位,突出政治中心、突出人民群众,注重中央政务功能保障、注重疏解减量提质、注重老城整体保护、注重街区保护更新、注重民生改善、注重城市安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首都规划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老城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相互促进,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三、突出政治中心的服务保障。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统筹好北京市搬迁腾退办公用房的承接利用,优化中央党政机关办公布局,稳步推进核心区功能重组,以更大范围空间布局支撑中央政务活动。从疏解腾退、功能置换、文物保护、服务保障、环境提升等方面制定规划管控与实施措施,抓好中南海及周边、天安门-长安街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保障,推进精细化治理,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政务环境。加强城市服务保障,完善政务交通出行保障机制,构建安全可靠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金融街等现有功能区和王府井、西单等传统商业区,要在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定位的前提下优化提质,成为展示新时代首都改革开放成果的窗口。
四、强化“两轴、一城、一环”的城市空间结构。塑造平缓开阔、壮美有序、古今交融、庄重大气的城市形象。长安街以国家行政、文化、国际交往功能为主,体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中轴线以文化功能为主,是体现大国首都文化自信的代表地区。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使之成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地区。沿二环路建设展示历史人文景观和现代化首都风貌的公园环。加强空间秩序管控与特色风貌塑造,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通过对公共空间和建筑形态的精细引导,形成承载传统风貌基调的眺望景观、城市色彩与第五立面,展现千年古都菁华、东方人居画卷。
五、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坚持有序推进、久久为功,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并举,治理“大城市病”。发挥北京市和中央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有序推动部分行政性及事业性服务机构,产业及教育科研、医疗、商业、交通集散、旅游等功能的疏解。完善支持疏解腾退空间资源统筹利用的政策,疏解腾退空间要优先保障中央政务功能,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深化拓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等手段,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实施人口、建设规模双控,降低人口、建筑、商业和旅游密度,让核心区“静”下来。充分发挥“两翼”的承接作用,共同做好疏解和承接工作,北京中心城区外其他地区可梯次承接部分适宜功能。
六、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北京老城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具有无与伦比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是北京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全国文化中心最重要的载体和根基。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坚持“保”字当头,精心保护好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加强老城空间格局保护,保护好两轴与四重城廓、棋盘路网与六海八水的空间格局,彰显独一无二的壮美空间秩序。以高水平的城市设计强化老城历史格局与传统风貌,形成传承蕴含深厚历史文化内涵、庄重典雅的空间意象。扩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保护好胡同、四合院、名人故居、老字号,保留历史肌理。以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带动重点文物、历史建筑腾退,强化文物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涉及的中央党政机关及部队驻京单位要带头支持,统筹做好文物保护、腾退开放和综合利用,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向社会开放。
七、注重街区保护更新。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减量提质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底蕴,充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根据街区功能定位和风貌特征,分类施策,按照历史保护、保留提升、更新改造三种方式,有序推进高质量街区保护更新。明确建筑使用功能、更新周期和利用方式,推动保护更新实施。加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注重留白增绿,塑造宜人的街区公共空间。划定公共事务用地,加强公益性设施统筹利用,推动公共服务功能与经营性功能混合,方便群众生活。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发挥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用好街巷长、“小巷管家”等力量,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培育街区自我发展、自我更新能力。
八、突出改善民生工作。深化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和“接诉即办”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环境等问题,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常抓不懈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分类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物业管理、加装电梯、居家养老、便民设施等工作,探索更新改造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妥善解决央产老旧小区、失管小区等问题。有序推进平房区申请式改善、推广“共生院”模式,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让老胡同的居民过上现代生活。加强停车治理,优化交通微循环,打通胡同“毛细血管”。实施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九、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做优做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筑牢基层公共卫生“网底”。强化街道公共卫生职责,发挥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公共卫生环境,引导市民形成良好习惯,助力健康北京建设。建设韧性城市,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留空间,加强城市通风廊道建设。建设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大型公共设施平疫转换预案。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健康安全标准。
十、维护核心区安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平战结合,筑起坚固的国家安全屏障。针对防空袭、防灾害、防事故、防恐怖破坏等需要,在核心区规划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重要目标的综合防护能力建设。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加强安全管理和保障,建立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中央党政机关和中央政务活动绝对安全。
十一、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核心区控规》是核心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由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新建改建项目要严格按规划执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要发挥把好关、管重点、强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议事、协调、督导常态化机制。北京市委和市政府要扛起守护好规划的职责,敢于坚持原则、唱黑脸,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驻北京市的党政军单位要带头遵守规划,支持北京市工作。各有关方面要齐心协力,把核心区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核心区控规》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20年8月21日